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号)有关部署,深化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培育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兴业”活动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号)工作安排,我会继续组织开展“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培育对象 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品牌文化塑造、品牌教育培训、品牌创新发展等品牌建设工作中取得实效且形成典型经验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范围 、参加工信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获得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的企业,可向我会进行直报。 、经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推荐的优秀企业。 、其它自荐企业。 三、其它事宜 、本次申报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请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协助将通知转发至相关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参加申报工作。 、参加申报的企业请填写《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并附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经验总结材料(经验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等,于年月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各一份)的纸质版快递至我会。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并于月底前召开的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准化大会上,对获认定的“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进行授牌,对示范企业的优秀经验和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对获认定的示范企业,我会将优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参与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遴选。 联系人:丁士育孙琳任凤丽李艳君潘蕊 电话:、、 地址: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号楼中国化工大厦室 邮编: 附件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表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经验总结材料提纲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